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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热清注射液

痰热清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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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痰热阻滞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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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热清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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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痰热清注射液
痰热清注射液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黄芩、熊胆粉、山羊角、金银花、连翘。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0054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痰热阻滞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症候者。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常用量:成人一般一次20ml,重症患者一次可用4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静脉注射,控制滴数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一日1次;儿童按体重0.3-0.5ml/kg,最高剂量不超过2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100-200ml,静脉注射,控制滴数每分钟30-60滴,一日1次;或遵医嘱。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含有黄芩、熊胆粉、山羊角、金银花、连翘制剂有过敏或醇类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肝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3、严重肺心病伴有心衰者禁用。 4、孕妇、24个月以下婴幼儿禁用。 5、有表寒症者忌用。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痰热阻滞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症候者。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本品偶有过敏反应,可见头晕、恶心、呕吐、全身发红、瘙痒或皮疹。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极其罕见过敏性休克,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5-30分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同时应妥善保留相关药品、患者使用后残存药液及输液用所有器具、采集患者血样并冷藏,以备追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2、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病属痰热阻肺证及风热感冒等,对寒痰阻肺和风寒感冒属不对症治疗范畴,故而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寒热辨证合理应用。 3、稀释溶煤的温度要适宜,确保在输液时药液为室温,一般在20℃-30℃之间为宜。 4、药液稀释倍数不低于1:10(药液:溶媒),稀释后药液必须在4小时内使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制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盖漏气、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不得和其它药物混合滴注。 7、如需联合用药,在换药时需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m以上)冲洗输液管或更换新的输液器,并应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8、该药在输液过程中,液体应经过滤器,若发现有气泡,应减慢滴速。严格拉制输液速度,儿童以80一40离分为直,成年人以30-60滴/分为宜,滴速过快或有渗漏可引起头晕、胸闷或局部疼痛。 9、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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