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可用于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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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多西环素。 |
化学名称:3α,7β-二羟基-5β-胆甾烷-24-酸分子式:C24H40O4分子量:39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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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Losan Pharm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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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72 |
注册证号H2018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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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可用于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 |
胆囊胆固醇结石一必须是X射线能穿透的结石,同时胆囊收缩功能须正常;胆汁淤积性肝病(如: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汁反流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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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人,第一日100mg,每12小时1次,继以100-200mg,一日1次,或50-100mg,每12小时1次。 2、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共7日。 3、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100mg,一日2次,疗程至少7日。 4、梅毒:一次15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10日。8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继以按体重2.2-4.4mg/kg,一日1次,或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超过45kg的小儿用量同成人。 |
1.胆囊胆固醇结石和胆汁淤积性肝病:按时用少量水送服。按体重每日剂量为10mg/kg,详见说明书。溶石治疗:一般需6~24个月,服用12个月后结石未见变小者,停止服用,治疗结果根据每6个月进行超声波或X射线检查判断。2.胆汁反流性胃炎:晚上睡前用水吞服,必须定期服用,一次一粒(250mg),一日一次。一般服用10~14天,遵从医嘱决定是否继续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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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不良反应的评估基于下列频率数据:1.胃肠道紊乱:临床试验中,用熊去氧胆酸进行治疗时稀便或腹泻的报告常见。在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时,发生严重的右上腹疼痛十分罕见。2.肝胆功能紊乱:用熊去氧胆酸进行治疗时,发生胆结石钙化的病例十分罕见。治疗晚期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时,发生肝硬化失代偿的情形十分罕见,停止治疗后部分恢复。3.过敏反应:发生荨麻疹十分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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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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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通过动物研究发现妊娠早期使用熊去氧胆酸会有胚胎毒性。目前还缺乏人妊娠前三个月的实验数据。育龄期的妇女只有在采取了安全的避孕措施后才可以使用熊去氧胆酸胶囊。在开始治疗前,须排除患者正在妊娠。为了安全起见,熊去氧胆酸胶囊不能在妊娠期前三个月服用。虽然现在无数据表明熊去氧胆酸可以进入母乳,但建议在哺乳期不要服用熊去氧胆酸胶囊。儿童用药:按体重及医疗状况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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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可用于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 |
胆囊胆固醇结石一必须是X射线能穿透的结石,同时胆囊收缩功能须正常;胆汁淤积性肝病(如: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汁反流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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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本品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偶可发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 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病人可有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 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 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 6、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7、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并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和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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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 2、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3、长期服用可引起二重感染与肝脏损害。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 4、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 5、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孕妇不宜应用。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8岁以下儿童禁用。 8、药物过量: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应给予催吐、洗胃及大量饮水及补液等对症治疗及支持治疗。 |
熊去氧胆酸胶囊必须在医生监督下使用。 主治医师在治疗前三个月必须每4周检查一次患者的一些肝功能指标如AST(SGOT)、ALT(SGPT)和γ-GT等,并且以后每3个月检查一下肝功能指标。为了评价治疗效果,及早发现胆结石钙化,应根据结石大小,在治疗开始后6~10个月,做胆囊X射线检查(口服胆囊造影)。于站立位及躺卧位(超声监测)拍X射线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