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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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螺旋藻。辅料为微晶纤维素、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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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九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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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076 |
国药准字Z20083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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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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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每次0.4-0.6g(2-3支),每日1次;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次0.2g(1支),每日2次。静脉滴注:用于慢性乙肝,每日1次,每次0.6g(3支)可溶于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100-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60滴为宜。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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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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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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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乙肝及肿瘤化疗、放疗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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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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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