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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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托烷司琼。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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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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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220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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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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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2岁以上儿童剂量为0.2mg/公斤,最高可达5mg/天。第一天静脉给药;将盐酸托烷司琼溶于100毫升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口服给药。 2、儿童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服用。 3、成人:成人推荐剂量为5mg/天,疗程为6天: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5mg(1安瓿)溶于100毫升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液或5%葡萄糖液)在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可改为口服给药,于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用水送服。 4、代谢不良者的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5、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在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盐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5mg/天,共六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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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盐酸托烷司琼或本品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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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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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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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盐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 2、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昏、眩晕、疲劳和胃肠道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 3、极少数病人可能出现一过性血压改变或过敏反应,前者无需特殊治疗,后者经抗过敏治疗后可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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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mg/天。 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 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本品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