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沙雷氏杆菌属、枸橡酸杆菌、肠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嗜血流感杆菌、绿脓杆菌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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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依替米星。 |
活性成份:苯磺酸氨氯地平。化学名称: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 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分子式:C20H25ClN2O5·C6H6O3S分子量:56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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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爱科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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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81 |
国药准字H20020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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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沙雷氏杆菌属、枸橡酸杆菌、肠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嗜血流感杆菌、绿脓杆菌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感染。 |
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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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成人推荐剂量是:对于肾功能正常泌尿系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的患者,每日2次,每次0.1-0.15g(12小时一次),滴注1小时。一般使用疗程为5-10天。 2、对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原则上不用,必要时应调整使用剂量,并应监测血清中硫酸依替米星的浓度,此外血清肌酐水平及肌酐清除率也是最适合观察肾功能程度的指标。调整使用剂量可采用下述两个方案中的一种: (1)改变给药次数的方案:调整剂量的一种方法是延长两次常规给药的间隔时间。由于血清肌肝水平与硫酸依替米星血清消除半衰期高度相关,因此,实验室检查可提供调整给药间隔的指标。两次给药的间隔时间(小时)大致等于血清肌酐水平(mg/100ml)乘以8;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血清肌酐水平为3.0mg/1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应为:每次剂量为2mg/kg×60kg即120mg,二次间隔时间按血清肌酐水平3.0(mg/100mg)×8计算,即24小时。 (2)改变治疗剂量的方案:在具有肾功能不全的严重全身感染者,可增加硫酸依替米星的给药次数,但应减少治疗剂量。对这类患者,应当测定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浓度。 3、推荐的方法是: (1)在给予常规的首次剂量后,减为每8小时给药方法是:把常规推荐的剂量除以血清肌酐水平: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首次剂量120mg,血清肌肝浓度3.0mg/1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为:一次剂量为(120÷3)即40mg,每8小时一次。 (2)如果已知肌酐清除率,则每间隔8小时所使用的维持剂量可以用以下计算公式:维持剂量=患者的CCr正常的CCr×常规的维持剂量。 注:CCr为肌酐清除率 上述推荐的剂量计算方法仅用于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水平不能监测时。由于在感染过程中,肾功能随时可发生变化,因此硫酸依替米星的使用剂量也应随时给予调整。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半片)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mg-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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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氨氯地平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自主神经系统:潮红;全身:疲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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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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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沙雷氏杆菌属、枸橡酸杆菌、肠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嗜血流感杆菌、绿脓杆菌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感染。 |
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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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半合成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不良反应为耳、肾的毒副作用,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奈替米星相似。 2、个别病例可见尿素氮(BUN)、S-Cr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等肝肾功能指标轻度升高,但停药后即恢复正常。 3、药理和临床研究均显示本品的耳毒性和前庭毒性均较轻,主要发生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剂量过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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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肾功能和第八对颅神经功能的变化,尤其是己明确或怀疑有肾功能减退患者、大面积烧伤患者、老年患者和脱水患者。 2、本品应当避免与其它具有潜在耳、肾毒性药物如多粘菌素、其它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强利尿酸及呋喃苯氨酸(速尿)等联合使用,以免增加肾毒性和耳毒性。 3、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因此接受麻醉剂、琥珀胆碱、筒箭毒碱或大量输入枸橡酸抗凝剂的血液患者应特别注意,一旦出现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应停用本品,静脉内给予钙盐进行治疗。 |
1.警告: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尤其是对那些有严重的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有心绞痛发作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的个例报道,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本品的扩张血作用是逐渐发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本品与其它周围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慎重。 3.充血性心衰患者,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 4.肝功能损害患者:与其它所有钙拮抗剂相同,在肝功能受损时本品的半衰期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患者:仅10%的药物以原形由尿液排泄,氨氯地平血药浓度的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对这些患者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氨氯地平不能通过透析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