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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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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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卓科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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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108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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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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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舒必利注射液: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2-3次/日,逐渐将治疗量增至600-1200mg/天,维持剂量为200-600mg/天;肌内注射,一次100mg,2次/日;静脉滴注,对木僵、违拗者可用本品100-200mg稀释于250-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1次/日,可逐渐增量至300-600mg/天,一日量不超过800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4h。 舒必利片: 用于止呕吐,口服一次100-200mg,2-3次/日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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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不推荐妊娠期妇女使用。 3、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4、有心血管疾病(如心律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患者应慎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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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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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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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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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缺乏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大剂量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常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升高,可能的有关症状为溢乳、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男子女性化乳房。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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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2、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候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