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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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酪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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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紫杉园制药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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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271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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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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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1/2-1支),加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 2、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1-4支),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2-3小时内滴完。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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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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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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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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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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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大剂量时可出现肌无力、运动失调、血压下降及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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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 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药物过量:大剂量可出现运动失调、肌无力、血压降低、呼吸抑制。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