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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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长春新碱。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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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长春花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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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628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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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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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 1、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 2、儿童75μg/kg或2.0mg/m2,每周一次静脉注射或冲入。 3、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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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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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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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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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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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坏,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 2、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 3、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 4、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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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用于静脉注射,漏于皮下可导致组织坏死、蜂窝织炎。一旦漏出或可疑外漏,应立即停止输液,并予相应处理(参考氮芥外漏的处理)。 2、防止药液溅入眼内,一旦发生应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以后应用地塞米松眼膏保护。 3、冲入静脉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4、肝功能异常时减量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7、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