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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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长春新碱。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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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长春花药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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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628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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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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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 1、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 2、儿童75μg/kg或2.0mg/m2,每周一次静脉注射或冲入。 3、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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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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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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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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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坏,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 2、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 3、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 4、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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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用于静脉注射,漏于皮下可导致组织坏死、蜂窝织炎。一旦漏出或可疑外漏,应立即停止输液,并予相应处理(参考氮芥外漏的处理)。 2、防止药液溅入眼内,一旦发生应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以后应用地塞米松眼膏保护。 3、冲入静脉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4、肝功能异常时减量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7、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