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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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胶体果胶铋。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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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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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45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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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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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胶体果胶铋胶囊:口服,每次100-150mg(2-3粒),每日3次,三餐前服用,睡前加服,一疗程四周。 胶体果胶铋颗粒:吞服或冲服,一次0.15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半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口服,一次150mg(1袋),加入到100ml温水中,混悬均匀后服用。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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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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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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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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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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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胶体果胶铋胶囊:按常规剂量服用本品无肝、肾、神经系统等不良反应。 胶体果胶铋颗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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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胶体果胶铋胶囊: 1、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2、与抗生素联合,用于胃幽门螺旋杆菌的根除治疗。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易长期大量服用。 4、儿童用药需遵医嘱。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7、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请遵医嘱。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文猷参考。 9、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变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胶体果胶铋颗粒: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本品应按规定剂量服用,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孕妇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5、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有出现铋中毒现象的可能,临床表现为皮肤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5、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