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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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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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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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81 |
国药准字H20010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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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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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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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恶心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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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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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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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喹诺酮类抗菌药。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绿脓杆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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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3.肝生化异常与肝病史者禁用。 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5.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应注意多饮水。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