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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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何首乌、灵芝、丹参、红花、牡丹皮、降香、紫草、黄药子、甘草、海螵蛸、苍术、蒺藜、龙胆。 |
甲氧沙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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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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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12 |
国药准字H50021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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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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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克(约20丸),一日3次,十岁以下小儿服量减半,一日3次。 |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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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厌油、肝区疼痛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衰竭的个案报告。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 3.全身性:乏力。 4.精神神经系统:头晕。 |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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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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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用于治疗白癜风。 |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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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鼠长期毒性试验结果表明:白蚀丸对SD大鼠连续给药26周的无明显毒性反应剂量为0.75克/公斤(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成人临床服用量的等效剂量的1.11倍)。剂量加大到1.5克/公斤,可引起个别(1/8)大鼠轻度肝细胞水肿,出现血浆胆红素的轻微升高,而这些改变是可逆的,停药4周可逐渐恢复,未观察到其延迟毒性作用。 |
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 ,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 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 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 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 ,使皮损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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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前应做肝生化指标检查。服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一般每月应做一次肝生化指标检查。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5.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药过程患部宜常日晒。 |
1. 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 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 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罗卜、芹菜等。 5. 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 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