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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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分子式:C22H22O8 分子量:414.41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脂80、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乙醇、糖精钠、色素和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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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南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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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316 |
国药准字H109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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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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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用特制药签... |
漱口。一次10-20毫升,早晚刷牙后含漱,5-10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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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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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送急诊处理。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中的甲硝唑口服后吸收良好,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在乳汁中浓度与血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有致癌、致突变作用,并且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有毒性,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本品,且应特别注意不要误吞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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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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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本品为抗菌药。其中所含葡萄糖酸氯己定为广谱杀菌剂;甲硝唑具有抗厌氧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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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 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 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 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