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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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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盐酸环丙沙星乳膏
盐酸环丙沙星乳膏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分子式:C22H22O8  分子量:414.41 

盐酸环丙沙星

生产企业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316

国药准字H340228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用法用量

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用特制药签...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

成分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药理作用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环丙沙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和其他肠杆菌科阴性杆菌以及流感杆菌、伤寒杆菌、痢疾杆菌、淋球菌具有较强抗菌活性,对绿脓杆菌、不动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肺炎双球菌、甲型溶血链球菌、乙型溶血链球菌等抗菌作用亦优于氟哌酸、甲磺酸培氟沙星。本品抗菌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抗菌作用为杀菌型。本品与其他抗生素无交叉耐药性,β-内酰胺类、氨基糖甙类、磺胺类耐药菌株对本品仍敏感。

注意事项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严重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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