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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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头孢地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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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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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395 |
国药准字H20060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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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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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患处。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0.1g(效价),一日3次。 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3次口服。 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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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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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 2、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儿童用药: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体重过低的早产儿、新生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有关妊娠期的用药,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怀疑有妊娠的妇女,用药要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并根据对患者的临床观察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 1.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老年患者可能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会有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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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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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化和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
1.抗菌作用 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有广范围的抗菌谱,特别是对革兰阳性菌中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等,比以往的口服头孢菌素有更强的抗菌活性,其作用方式是杀菌性的。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对β-内酰胺酶的产生菌也具有优异的抗菌活性。 2.作用机制 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对青霉素结合蛋白(PBP)l(la.lbs)、2、3的亲和力强,但对不同细菌的活性部位有所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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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 4.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4.2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4.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