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伐昔洛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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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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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酮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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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Glaxo Wellcome SA |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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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50209 |
国药准字H20064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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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
1.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癣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2.胃肠道酵母菌感染。3.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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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 带状疱疹治疗:口服本品500mg,2片,每日3次,疗程7天。单纯疱疹治疗:...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成人:1.皮肤感染:口服,一日1次,一次0.2g,与饭同用。必要时,可增至一日2次,一次0.2g。2.阴道念球菌病:口服,一日1次,一次0.4g,与饭同服。儿童:1.体重小于15公斤的儿童:一日1次,一次50mg。2.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日1次,一次0.1g。3.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深部真菌感染:成人:一日2次,一次0.2g。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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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禁用于患急慢性肝病的病人或已知对此药过敏的病人。大鼠实验中,本品在80mg/Kg剂量时可引起胎仔并趾,对孕妇尚无研究资料,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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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妊娠病人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妊娠期妇女,只有在接受治疗的预期疗效明显超过危险时,方能使用。 已有的暴露于阿昔洛韦(伐昔洛韦的活性代谢产物)的妊娠妇女的研究数据显示,其胎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与总体人群的胎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相比没有增加,报道的胎儿缺陷没有特别的共性,不能说明他们有共同的病因。然而,鉴于使用伐昔洛韦的记录及数据资料有限,尚不能对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得出明确的结论。 本品用药1000mg和3000mg后,每日的AUC比口服阿昔洛韦1000mg/天能达到的AUC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小儿中的应用缺乏系统的研究资料,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用缺乏资料,因此本品不宜用于2岁以下小儿。2岁以上儿童亦不宜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畸,如发生大鼠的并指、少指(趾)及难产等。美国FDA资料表明,该药在孕妇中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研究有毒性,对人类研究缺乏充足的资料。因此孕妇应避免应用。 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类应用本品尚未证实有问题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儿发生核黄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妇女有指征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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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
1.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癣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2.胃肠道酵母菌感染。3.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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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药物治疗学分组: 伐昔洛韦为抗病毒制剂,是阿昔洛韦的L-缬氨酸酯。阿昔洛韦为嘌呤(鸟嘌呤)核苷类似物。 伐昔洛韦在人体内通过伐昔洛韦水解酶的作用几乎全部快速转化为阿昔洛韦和缬氨酸。 阿昔洛韦是疱疹病毒的特异性抑制剂,在体外具有抑制单纯疱疹病毒(HSV)1型和2型、水痘带状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和人疱疹病毒6(HHV-6)的作用。阿昔洛韦经被磷酸化转化为有活性的三磷酸盐形式后,即可发挥抑制病毒DNA合成的作用。 磷酸化的第一步需要病毒特异性酶的活性。对于HSV、VZV和EBV,该酶为病毒胸腺嘧啶激酶(TK),它仅存在于病毒感染的细胞内。这种选择性在磷酸化的CMV中持续存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UL97磷酸转移酶的基因产物所介导的。阿昔洛韦活化需要病毒特异性的酶,这一条件解释了其作用的选择性。 磷酸化过程是通过细胞激酶的作用而完成(从单磷酸酯转化为三磷酸盐)。阿昔洛韦三磷酸盐竞争性抑制病毒DNA聚合酶,与这种核苷类似物的结合导致专需链的终止,中断病毒DNA合成,从而阻断病毒复制。 治疗带状疱疹的临床试验中,本品可减轻与带状疱疹相关的疼痛,包括急性 |
1药理: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对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孢子丝菌属等均具抗菌作用,对毛发癣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对曲霉、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属等作用差。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2毒理: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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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体液状态 应特别注意确保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摄入足量的水分,以防止患者发生脱水现象。 肾损害患者: 对明显肾损害患者,应当调整伐昔洛韦的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对有肾功能改变史的患者,有更高的出现神经性不良反应的危险(参见[不良反应])。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无特殊的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的病人,特别是50岁以上的妇女和有肝病病史,对药物耐受性差,曾服用灰黄霉素及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药物的患者,应注意肝损害反应,如异常疲劳感,尿色深黄,粪便色淡或出现黄疸等症状。 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检查,治疗期间每间隔二周必须进行肝功复查,如出现上述肝损害反应症状应立即做肝功检查,确诊有肝病应立即停止用药。 用灰黄霉素治疗的病人,开始用本品前最好停药一个月。 本品应与饭同时服用。由于吸收依赖于足够的胃液分泌,因此应避免与抑制胃液分泌的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酸药、H2-拮抗药等)同时服用。如需同时服用这类药,应至少间隔两小时以上分别服用。 对每日服用0.4g以上(含0.4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此药会降低可的松对促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病人,以及对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病人,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利福平与酮康唑同时服用时,前者会降低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肝脏毒性,因此两药不应同时服用。 环孢菌素A与酮康唑同时服用会升高前者的血药浓度。当两药同时服用时,应对环孢菌素A的血药浓度进行监测。 本品有与抗凝剂相互作用的报道,但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未能证实,同时服用应定期监测。 对酒精极少发生戒酒样作用。 本品可能从母乳中排出,因此哺乳妇女应停止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