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因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或絮状表皮癣菌感染所致的足癣、股癣、体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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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奥昔康唑。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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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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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23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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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因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或絮状表皮癣菌感染所致的足癣、股癣、体癣。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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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硝酸奥昔康唑乳膏: 本品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局部外用,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具体用量如下: 1、体癣、股癣:每日1-2次,疗程2周。 2、足癣:每日1-2次,疗程4周。 3、糠疹:每日1次,疗程2周。 如果患者在治疗期未出现明显临床改善,应及时就医并重新诊断所患疾病。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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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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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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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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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因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或絮状表皮癣菌感染所致的足癣、股癣、体癣。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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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中,有955名患者采用1%硝酸奥昔康唑乳膏治疗,其中,41名(4.3%)患者出现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瘙痒(1.6%);烧灼感(1.4%);刺激和过敏性皮炎(0.4%);毛囊炎(0.3%);红斑(0.2%)和丘疹、皲裂、软化、潮红、刺痛和节结(各为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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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用于眼和阴道内。避免接触鼻、口和其他黏膜。 2、如果治疗局部出现刺激、发痒、烧灼感、水泡、肿胀或渗出,请告知医生。 3、使用本品后,如出现皮肤刺激体征,应停止使用。 4、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本品涂抹感染区后应洗手。 5、使用本品治疗的疗程应遵医嘱。如在使用后2-4周无症状改善或使用后恶化请告知医生。 6、使用本品后,如局部皮肤反应提示可能出现过敏或化学刺激,则应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治疗。 7、除非医生另有说明,否则不应采用封包治疗。 8、勿将本品使用于适应症以外的疾病。 9、如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请勿使用。 10、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