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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苯酸

氨甲苯酸

处方药 医保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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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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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氨甲苯酸
氨甲苯酸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苯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564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氨甲苯酸片: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注射用氨甲苯酸、氨甲苯酸注射液: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1-0.3g,一日不超过0.6g。或遵医嘱。 氨甲苯酸氯化钠注射液、氨甲苯酸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0.1-0.3g,成人常用量每日总量不超过0.6g。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与6-氨基己酸相比,抗纤溶活性强5倍,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病、瞳部不适。有心肌梗死倾向者应慎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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