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6岁以下小儿退热、镇痛、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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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100毫克、苯巴比妥1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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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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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031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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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6岁以下小儿退热、镇痛、镇惊。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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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若症状未缓解,间4~616~201.5~2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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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呼吸抑制及卟啉病患者禁用。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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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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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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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6岁以下小儿退热、镇痛、镇惊。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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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不良反应。2.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某些儿童应用本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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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4.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