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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处方药 非医保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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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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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成分为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3995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注射液: 1、肌内注射:每次0.2g,每日1-2次。 2、静脉注射:每次0.4g,每日1-2次,以5℅葡萄糖液20ml稀释后使用。 3、静脉滴注:常用量每次0.6g,(或遵医嘱),每日最高限量为1.2g,以5℅葡萄糖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凡遇急救性情况,第一次可大剂量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同时应用。 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常用量每次0.6g或遵医嘱,每日最高限量为1.2g。凡遇急救性情况,第一次可大剂量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请使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注射液或注射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同时应用。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含本品药物过敏者禁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昏、心率减慢、乏力、皮肤麻木、发热感、口干、呕吐、恶心等。大多能自行消失或停药后能消失。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2、同时使用其他药物,请告知医生。 3、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4、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封口松动、药液混浊、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药液中有异物等,切勿使用。 5、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且勿再储存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9、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过量,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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