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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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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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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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43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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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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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灭菌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将软膏直接涂于创面上,厚约1-2mm,然后用无菌纱布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用单层软膏纱布贴于创面,采取半暴露,或再复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含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外加纱布包扎,视脓液多少可1-3日更换一次。 2、对于烧伤创面,采用半暴露疗法,每日检查有无积液、积脓,如有积液或积脓,则应更换敷料,否则不必更换。采用包扎疗法的,如为新鲜创面,1-2日后检查,如无感染征象,可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如有感染,则可每1-2日更换一次,直到感染控制再延长换药时间;如为感染创面,可每日换药一次,以后视分泌物的多少,逐步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为止。 3、对于供皮区创面,在切取皮片后,立即将软膏制的纱布贴于创面上,外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待创面愈合后,纱布自行脱落,勿强行剥离。以免损伤新生上皮。用量,视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一日不超过500g。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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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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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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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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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过敏反应,停药后很快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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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 2、本品不可用于对磺胺药过敏的患者。 3、肝、肾功能损害者宜避免使用或慎用本品。 4、新生儿不宜用本品,因其吸收后也有发生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新生儿慎用。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