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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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白凡士林、硅油、羟苯乙酯、平平加0、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无水乙醇、香精。 化学名:16&alp |
本品为曲安奈德的灭菌混悬液。含曲安奈德(C24H31FO6)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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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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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03 |
H2009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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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1.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2.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荨麻疹;3.急性扭伤、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慢性腰腿痛;4.各种皮肤病(如神经性皮炎、温疹、牛皮癣、疤痕疙瘩、肥厚性疤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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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柔片刻。 |
1肌注20-80mg/次,每周1次,每次注入均须更换注射部位。 2关节腔内或皮下注射用量酌情决定,一般为2.5mg-5mg。 3对皮肤病可于皮损部位或分数个部位注射,每处剂量为0.2-0.3mg,每日剂量不超过30mg,每周总量不超过75mg,用前应充分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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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1本品不得用于活动胃溃疡、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急性肾小球肾炎或任何未为抗生素所控制的感染或真菌感染。 2一些进行性病毒感染、疱疹、风疹、眼部带状疱疹。 3A型、B型、非A、非B型急性病毒性肝炎。 4自发性血小板缺乏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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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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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1.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2.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荨麻疹;3.急性扭伤、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慢性腰腿痛;4.各种皮肤病(如神经性皮炎、温疹、牛皮癣、疤痕疙瘩、肥厚性疤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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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本品为合成的皮质类固醇,具有如下药理作用: 1抗炎作用:其抗炎和变态反应的作用强而持久。能减轻充血,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抑制炎症细胞(淋巴细胞、粒细胞、巨噬细胞等)向炎症部位移动,阻止炎症介质如激肽类、组织胺、慢反应物质等发生反应,抑制吞噬细胞的功能,稳定溶酶体膜,阻止补体参与炎症反应,抑制炎症后组织损伤的修复等。 2免疫抑制作用:本药可影响免疫反应的多个环节,包括可抑制巨噬细胞吞噬功能,降低网状内皮系统消除颗粒或细胞用作,可使淋巴细胞溶解,以致淋巴结、脾及胸腺中淋巴细胞耗竭。此作用对T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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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混悬剂,严禁静脉注射和椎管注射。 2关节腔内注射可能引起关节损害。 3本品作用强,故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防止滥用,才能避免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 4如长期大量应用一旦病情控制,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以免复发或出现肾上腺皮质机能不足症状。 5本品受冻后聚集成块,故应在不低于10℃的条件下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