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低蛋白血症。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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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脯氨酸、丝氨酸、丙氨酸、异亮氨酸、亮氨酸、门冬氨酸、酪氨酸、谷氨酸、苯丙氨酸、盐酸精氨酸、盐酸赖氨酸、缬氨酸、苏氨酸、盐酸组氨酸、色氨酸、甲硫氨酸、胱氨酸、甘氨酸。辅料为山梨醇、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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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东联长富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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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381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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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低蛋白血症。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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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5%,静脉滴注,一次250-500ml,儿童35-50ml/kg。 2、12%,静脉缓慢滴注,一次250ml,滴速每分钟20-30滴。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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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肝昏迷、严重氮质血症、严重尿毒症患者及氨基酸代谢障碍者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者慎用。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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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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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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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低蛋白血症。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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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全身性反应:寒战、发冷、发热。 2、胃肠系统:恶心、呕吐。 3、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头痛。 5、过敏反应: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因此可能会诱发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表现为皮疹、瘙痒等,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如发生应立即停药。 6、其他:心悸、面部潮红、多汗等。 7、本品为高渗溶液,从周围静脉输注或滴注速度过快时,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和注射部位疼痛。 8、过量或快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可影响肝及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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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 2、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