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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处方药 非医保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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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在临床急需静脉给药治疗疼痛或高度发热时,其他给药方式不适合的情况下,用于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尤其是外科手术后疼痛。也可用于发热的短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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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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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双环醇片
双环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丙帕他莫。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生产企业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协和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729

国药准字H200517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在临床急需静脉给药治疗疼痛或高度发热时,其他给药方式不适合的情况下,用于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尤其是外科手术后疼痛。也可用于发热的短期治疗。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用法用量

1、成人及15岁以上儿童:静注或滴注,1-2g/次,2-4g/日,给药间隔最少不得短于4小时,日剂量不超过8g。对于体质虚弱的成人每次给药剂量为1g。 2、本品临用前先用适量0.9%氯化钠注射液(或所附专用溶媒枸橼酸钠溶液)完全溶解。将1g的丙帕他莫用50ml或2g用1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终浓度为20mg/ml),在15分钟内输注完毕。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过敏的患者;严重肝功能损伤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0毫升/分钟的患者;小于3个月的婴儿。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成分

本品适用于在临床急需静脉给药治疗疼痛或高度发热时,其他给药方式不适合的情况下,用于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尤其是外科手术后疼痛。也可用于发热的短期治疗。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药理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主要是注射部位局部疼痛(10%)。发生率低于万分之一的不良反应有头晕、身体不适、红斑或荨麻疹等轻度过敏反应、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转氨酶升高和接触性皮炎。有发生急性休克和医护人员发生接触性皮炎和严重过敏反应的报道。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注意事项

1、本品严格使用于年龄在15岁以上的少年及成人。 2、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病人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4、丙帕他莫不应和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药物联合应用。 5、如给药量超过推荐剂量会产生严重肝脏损伤(详见【药物过量】项)。 6、患有肝脏疾病患者或有大量饮酒习惯的人应慎用;有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 7、应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8、有医护人员发生接触性皮炎和严重过敏反应的报道,因此医护人员配制药品时应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 9、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10、给药注意: (1)临用前应先用适量0.9%氯化钠注射液(或所附专用溶媒枸橼酸钠溶液),用力振摇使药物完全溶解,并立即使用。 (2)如出现混浊或有悬浮结晶时不能使用。 (3)勿缓慢或大体积静脉点滴。 (4)由于可能引起配伍禁忌,勿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后使用。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活性代谢物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12、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14、药物过量: (1)症状:本品给药过量时因耗尽体内谷胱甘肽会导致严重肝脏损伤,初期症状出现于过量给药后1-2天内,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以及凝血障碍、消化道出血、DIC、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心衰或肾小管坏死。曾有报道一次服用对乙酰氨基酚8-15g可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 (2)治疗:解救应及时洗胃或催吐,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70mg/kg每4小时1次,共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溶液200ml中静滴)或口服甲硫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拮抗剂宜尽早应用,8-10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同时还应给予其他疗法,如血液透析等。极端情况时需进行肝脏移植。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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