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颈部外伤后遗症、脑血管障碍、失血性休克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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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辅酶Q10(C59H90O4)。 |
阿胶、熟地黄、何首乌、鸡血藤、当归、白芍、枸杞子、黄芪、川穹、淫羊藿、补骨脂、大枣、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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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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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135 |
国药准字B20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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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颈部外伤后遗症、脑血管障碍、失血性休克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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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静脉滴注给药,每日5-10mg,2-4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4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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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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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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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颈部外伤后遗症、脑血管障碍、失血性休克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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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腹泻,但不必停药;偶见荨麻疹及一过性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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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见光易分解。静脉滴注时,请在2小时内完成输注;长时间输注,应采取避光措施。 2、本品可能出现雾状结晶,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在沸水中避光加热10-15分钟,取出,振摇,放至常温澄清,即可使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3.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同服;5.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