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颈部外伤后遗症、脑血管障碍、失血性休克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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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辅酶Q10(C59H90O4)。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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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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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135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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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颈部外伤后遗症、脑血管障碍、失血性休克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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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静脉滴注给药,每日5-10mg,2-4周为一疗程。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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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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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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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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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颈部外伤后遗症、脑血管障碍、失血性休克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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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腹泻,但不必停药;偶见荨麻疹及一过性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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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见光易分解。静脉滴注时,请在2小时内完成输注;长时间输注,应采取避光措施。 2、本品可能出现雾状结晶,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在沸水中避光加热10-15分钟,取出,振摇,放至常温澄清,即可使用。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