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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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 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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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育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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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63 |
H2009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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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治疗由于葡萄球菌、链球菌、极小棒状杆菌及其它对夫西地酸钠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主要适应症包括:脓疱疮、疥、汗腺炎、创伤感染、须疮、甲沟炎、毛囊炎、痈及红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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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抹于患处,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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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3、胃肠系统:恶心。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皮肤刺激、红斑、瘙痒等局部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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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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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治疗由于葡萄球菌、链球菌、极小棒状杆菌及其它对夫西地酸钠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主要适应症包括:脓疱疮、疥、汗腺炎、创伤感染、须疮、甲沟炎、毛囊炎、痈及红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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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5.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6. 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