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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法齐明软胶囊

氯法齐明软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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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法齐明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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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氯法齐明软胶囊
氯法齐明软胶囊
卤米松乳膏
卤米松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法齐明。其化学名称为:10-(对-氯苯基)-2,10-二氢-3-(对-氯苯氨基)-2-异丙亚氨基吩嗪。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生产企业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1093

注册证号HC201810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用法用量

1.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1次,与其他一种或几种抗...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副作用

1.皮肤粘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服药2周后即可出现皮肤和粘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停药2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红色,且可通过胎盘使胎儿着色,但未有致畸报道。应注意个别患者因皮肤着色反应而导致抑郁症,曾有报道,2例患者继皮肤色素减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杀。2.约70%~80%用本品治疗的病人皮肤有鱼鳞病样改变,尤以四肢和冬季为主。停药后2~3月可好转。3.本品可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4.个别患者可产生眩晕、嗜睡、肝炎、上消化道出血、皮肤瘙痒等。5.个别患者可产生皮肤色素减退。6.个别报道发生阿斯综合征。7.偶有服药期间发生脾梗死、肠梗阻或消化道出血而需进行剖腹探查者。因此应高度注意服药期间出现急腹症症状者。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成分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有胃肠疾患史或肝功能损害及对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2.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时服用。3.为防止耐药性产生,本品应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物合用。4.治疗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多种杆菌性麻风时,如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5.多种杆菌性(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6.每日剂量超过100mg时应严密观察,疗程应尽可能短。7.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升高,血钾降低。8.用药期间,病人出现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时应减量、延长给药间期或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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