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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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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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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氟康唑颗粒
氟康唑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C12H8O4分子量:216.18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唑-1-基)-2-丙醇分子量:C13H12F2N6O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839

国药准字H200415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本品适用于下列敏感真菌所致的感染: 1.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特殊监护病人﹑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受到其他易致念珠菌感染的因素作用的患者。 2.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艾滋病人及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引起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艾滋病人可服用本品维持治疗,以预防隐球菌病的复发。 3.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等粘

用法用量

外用: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其余详见说明书。

口服,念珠菌病及皮肤真菌病,50mg~100mg/次,1次/日。阴道念珠菌病150mg/次,1次/日。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常用剂量为首日400mg,随后200mg~400mg/日。儿童应慎用。

副作用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儿童注意事项: 该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该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该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该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根据老年患者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

成分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本品适用于下列敏感真菌所致的感染: 1.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特殊监护病人﹑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受到其他易致念珠菌感染的因素作用的患者。 2.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艾滋病人及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引起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艾滋病人可服用本品维持治疗,以预防隐球菌病的复发。 3.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等粘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氟康唑属三唑类广谱抗真菌药,通过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甾醇C-14-α-脱甲基作用,使真菌内的14-α-甲基甾醇堆积,从而抑制真菌的繁殖和生长。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新型隐球菌和念球菌属有抑菌活性。动物经口和静脉注射氟康唑,对以下动物真菌感染模型有效:念球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全身性念球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等。氟康唑还对皮炎芽生菌感染和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有效;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引起的正常动物和免疫抑制动物的感染也有效。毒理研究遗传毒性: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L5178Y细胞系试验、动物骨髓微核试验、人体淋巴细胞染色体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氟康唑20mg/kg,可轻度延迟分娩过程,但不影响其生育力。大鼠围产期结果可见,雌鼠接受20mg/kg和40mg/kg时,某些动物出现难产和延迟分娩。主要表现为死胎数量轻度增加和存活新生鼠数量减少。大剂量氟康唑对大鼠分娩的影响可能与其可特异性地降低该种属动物的雌激素水平有关。在接受氟康唑治疗的妇女中尚未观察到这种激素水平的变化。致癌性:小鼠和大鼠分别按2.5、5或10毫克/公斤体重/日剂量(约为人体推荐剂量的2-7倍)口服氟康唑24个月,提示氟康唑无致癌作用,但雄性大鼠接受本品剂量为5mg/kg和10mg/kg,连续给药24个月,可见动物肝细胞腺瘤发生率增高。

注意事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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