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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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溴吡斯的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芐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二水合物。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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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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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207 |
国药准字H200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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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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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溴吡斯的明片: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口服,一次5mg(一片),一日3次,饭前或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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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心绞痛、支气管哮喘、机械性肠梗阻及尿路梗塞患者禁用。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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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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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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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等。 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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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 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心脏传导阻滞病史者慎用;3.与抗胆碱药物合用时需注意;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可能引起心律失常,需注意监测;6.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