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治疗重症肌无力。逆转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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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硫酸新斯的明。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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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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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212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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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重症肌无力。逆转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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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1ml:0.5mg规格,半支-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1-3次。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1ml:0.5mg规格,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5mg。一日5mg(1ml:0.5mg规格10支;2ml:1mg规格,5支)。 注射用甲硫酸新斯的明: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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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 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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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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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治疗重症肌无力。逆转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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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致药疹。 2、大剂量可致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 3、严重者可见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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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最近进行肠道或尿道手术后,不应使用本品或极为小心地使用本品,严防缝合口裂开。必要时可使用依酚氯铵,而不宜使用阿托品。 2、阿托品不能拮抗烟碱作用,如无力和麻痹,可使用小剂量非去极化肌松药予以控制。也可使用解磷定作为阿托品的辅助用药。 3、治疗蛇毒或河豚毒,可单用本品,合用依酚氯铵更好。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