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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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喷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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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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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72 |
国药准字H20083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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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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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不睡觉时外涂患处,每2小时涂抹1次,疗程4天。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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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等。 |
根据MedDRA系统/器官分类,用CIOMS频率种类,将不良反应列表如下: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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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文献报道,用1%喷昔洛韦乳膏对12~17岁儿童复发性唇疱疹进行了一个开放、无对照临床试验,102例患者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大致类似于以前报道的成年患者的发生率。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文献报道,在74例年龄≥65岁患者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年轻患者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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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8.腹膜炎。9.败血症、菌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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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3.药物不要放在儿童可触及的地方。 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乳制品同服;4. 可能引起光敏反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