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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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喷昔洛韦。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阿昔洛韦3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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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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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72 |
国药准字H20103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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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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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不睡觉时外涂患处,每2小时涂抹1次,疗程4天。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6次,共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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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等。 |
对本品过敏者或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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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文献报道,用1%喷昔洛韦乳膏对12~17岁儿童复发性唇疱疹进行了一个开放、无对照临床试验,102例患者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大致类似于以前报道的成年患者的发生率。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文献报道,在74例年龄≥65岁患者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年轻患者相当。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妇禁用或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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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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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该药品为嘌呤核苷类抗病毒药。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病毒DNA多聚酶而抑制病毒的复制,对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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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3.药物不要放在儿童可触及的地方。 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