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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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舍丁酸氢化可的松20mg。辅料为:甘油、丙二醇、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十八醉、十六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单、双硬脂酸甘油酯、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冰片。 |
主要成分为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二氧化钛、甘油皂土、柠檬酸洗净剂、单硬脂酸甘油脂、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钠、磷酸氢二钠、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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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高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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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6 |
国药准字H1089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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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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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 (2)取5~10克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2.治疗花斑癣。 (1)洗净患处。 (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克)。 (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洗净。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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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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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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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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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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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具有抗皮脂溢性、抗头屑、抗细菌和抗真菌及角质溶解作用。本品可与过氧化酶一胱氨酸结合,抑制表皮油脂中不饱和脂及酸过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时可抑制头皮表皮细胞的生长,抑制核分裂造成表皮细胞更替减少。本品尚对头癣的病原菌断毛癣菌有杀火孢子作用。具有抗皮脂溢性、抗头屑、抗细菌和抗真菌及角质溶解作用。本品可与过氧化酶一胱氨酸结合,抑制表皮油脂中不饱和脂及酸过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时可抑制头皮表皮细胞的生长,抑制核分裂造成表皮细胞更替减少。本品尚对头癣的病原菌断毛癣菌有杀火孢子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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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皮肤有炎症、渗出者慎用。 3.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 4.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 5.避免接触眼睛。 6.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 7.用后应塞紧瓶盖。 8.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 9.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10.外用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