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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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塞曲司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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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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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15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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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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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8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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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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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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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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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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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极少数病人(小于0.1%)偶见伴随着黄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碍,还有报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应作停药处理。 2、少数病人(在0.1-5%之内)可能出现: (1)过敏性症状,如皮疹、瘙痒,可停药处理. (2)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口渴。 (3)血液系统:鼻出血、皮下出血、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 (4)精神系统:嗜睡、头痛、头晕等。 (5)其它:倦怠、浮肿、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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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缓慢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或可能已怀孕的妇女给药时,既要考虑治疗上的有效性,也要判断其危险性。大鼠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与对照组相比,给药组动物的贫血和二次诱发胎儿心室间隔缺损现象明显升高,由于尚没有妊娠妇女的研究资料,故妊娠妇女应禁用。哺乳期妇女如服药,必须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 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 4、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服药应从低剂量(40mg/日)开始,随时观察其状态。老年患者的药动学研究发现下列倾向:血药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变大。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