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风消肿。用于疮疡溃疡,灼热发烧,流脓流水,丹毒疮疹,疥癣痛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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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大黄、紫花地丁、蒲公英、栀子、白芷、黄芩、赤芍、浙贝母、桔梗、玄参、木通、防风、白鲜皮、甘草、蝉蜕、天花粉。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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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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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18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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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风消肿。用于疮疡溃疡,灼热发烧,流脓流水,丹毒疮疹,疥癣痛痒。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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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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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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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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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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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散风消肿。用于疮疡溃疡,灼热发烧,流脓流水,丹毒疮疹,疥癣痛痒。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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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的药物同服;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若出现头晕、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