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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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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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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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616 |
国药准字H3602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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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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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浓度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一般成人用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给药1次;2-4次为一疗程。也可采用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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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明显骨髓抑制和肝肾功能不全者。 2、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过敏者。 3、对甘露醇过敏者。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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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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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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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反应: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毒性,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白细胞与血小板减少与剂量相关,有蓄积作用。 (2)注射部位疼痛。 2、较少见的反应: (1)过敏反应(皮疹或瘙痒,偶见喘咳),发生于用药后几分钟之内。 (2)周围神经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 (3)耳毒性: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耳鸣偶见。 (4)视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 (5)恶心及呕吐、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脱发及头晕,偶见变态反应和肝功能异常。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能抑制前列腺累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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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至少每周检查1次白细胞与血小板。 2、有水痘、带状疱疹、感染、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静脉注射时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4、本品溶解后,应在8小时内用完。 5、滴注及存放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6、用药期间应随访检查:①听力;②神经功能;③血尿素氮,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测定;④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测定,白细胞分类与血小板计数;⑤血清钙、镁、钾、钠含量的测定。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了解卡铂在妊娠时使用的安全性。卡铂在很多实验中证实有胚胎毒性和潜在的致突变作用。卡铂是否从人类乳汁中排泄尚不清楚。 8、儿童用药:尚无足够的资料说明儿童用药的标准方法。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用药3-7天,症状为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适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