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吗氯贝胺。 |
麻黄、石膏、苦杏仁、前胡、黄芩、紫苏子(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22 |
国药准字Z1302079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
用法用量 |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50mg-450mg,高量为一日600mg。 |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躁狂症患者、嗜铬细胞瘤、甲状腺亢进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
药理作用 |
有轻度恶心、口干、头痛、头晕、出汗、心悸、失眠、体位性低血压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偶见意识障碍及肝功能损害。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2、本品禁止与其他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氨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他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