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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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酰谷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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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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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88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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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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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日0.1-0.6g;儿童剂量酌减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每次0.1-0.6g,用5%或10%葡萄糖溶液250m稀释后缓慢滴注。 3、儿童剂量酌减或遵医嘱。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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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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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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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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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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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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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滴时可能引起血压下降,使用时应注意。 2、当药品的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应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5、老年用药:尚无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资料,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它项下内容。 6、药物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文献报道。一旦发生过量,应予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