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益气血。适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头晕眼花,面色苍白,神疲乏力,少气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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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羊胎盘、 珍珠、红参、枸杞子、黄芪、白芷、薏苡仁、生姜、大枣。辅料为蛋白糖、苯甲酸钠。 |
手掌参、玉竹、制何首乌、黄精、广枣;辅料为二氧化硅、羟丙甲纤维素、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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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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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64 |
国药准字Z20090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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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气血。适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头晕眼花,面色苍白,神疲乏力,少气懒言。 |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经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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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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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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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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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益气血。适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头晕眼花,面色苍白,神疲乏力,少气懒言。 |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经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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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18岁以下青少年慎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