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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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烯丙雌醇。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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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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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77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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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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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烯丙雌醇片: 1、先兆流产:1-3片/日,持续用药5-7天或至症状消失。需要时可增加剂量。 2、习惯性流产:应在明确怀孕后立即用药,每日服用1-2片直至危象期后一个月,通常至妊娠的第5个月末。 3、先兆早产:剂量需个体化,通常高于上述剂量(10-20mg/日)。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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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和Rotor综合征,既往妊娠患有妊高征或感染疱疹病毒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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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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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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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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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体液潴留、恶心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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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药可降低糖耐量,故糖尿病孕妇应定期测定血糖水平。 2、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Rotor综合征、妊高征或既往期孕期感染疱疹病毒者禁用。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