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膈不畅,口苦咽干。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50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膈不畅,口苦咽干。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饭后服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腹泻、皮疹等。具体反应因人而异,请遵医嘱使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清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膈不畅,口苦咽干。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