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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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更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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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中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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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82 |
国药准字H1102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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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
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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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肾功能正常情况下 CMV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后,推荐维持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也可在非睡眠时每次服500 mg,每3小时1次,每日6次,与食物同服。维持治疗时若CMV视网膜炎有发展,则应重新进行诱导治疗。 晚期HIV感染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 器官移植受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用药疗程根据免疫抑制的时间和程度确定。 若患者肾功能减退,则应根据肌酐清除率酌情调整用量,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
口服 成人每次1片,一日1-3次;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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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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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更昔洛韦在人类用药的推荐剂量水平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没有对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良好对照研究。故仅在充分显示治疗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的情况下,方可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对更昔洛韦是否分泌入人类乳汁的情况未知。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入人乳,且更昔洛韦治疗可引起动物致癌和致畸效果,考虑更昔洛韦对乳儿可能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如哺乳期必须接受本品,则应在治疗期停止授乳。使用最后一剂本品后至哺乳前最少的安全间隔尚未知。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科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由于潜在长期的致癌性和生殖毒性,故在儿科人群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仅在仔细评价且认为潜在的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给儿科患者用药。接受本品治疗的所报道的儿童不良事件与成人报道的事件相似。粒细胞减少症(17%)和血小板减少症(10%)是最常报道的不良事件。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尚未确立。由于老年个体通常肾小球滤过率低,故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中应特别注意评价肾功能。对本品的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的65岁或以上患者,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个体不同。其他的临床实践亦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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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
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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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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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可能引起骨髓抑制;4. 可能引起精神异常;5. 可能引起胰腺炎;6. 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7. 可能引起电解质紊乱。 |
1.交叉过敏(1)对其它抗组胺药或拟交感神经药(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能过敏; (2)对碘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癫痫患者; 3.慎用(1)新生儿或早产儿; (2)青光眼患者或有患青光眼倾向者; (3)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或消化性溃疡致幽门狭窄的患者; (4)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低血压); (5)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6)前列腺增生明显者; (7)哮喘患者(国外资料);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对本药反应敏感,应注意适当减量;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慎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由于少量药物可随乳汁分泌,且其抗M-胆碱受体作用可抑制泌乳,因此哺乳妇女用药时应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