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胆碱酯酶复活剂,对急性有机磷杀虫剂抑制的胆碱酯酶活力有不同程度的复活作用,用于解救多种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的中毒。但对马拉硫磷、敌百虫、敌敌畏、乐果、甲氟磷(dimefox)、丙胺氟磷(mipafox)和八甲磷(schradan)等的中毒效果较差;对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所抑制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碘解磷定。 |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
生产企业 |
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80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胆碱酯酶复活剂,对急性有机磷杀虫剂抑制的胆碱酯酶活力有不同程度的复活作用,用于解救多种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的中毒。但对马拉硫磷、敌百虫、敌敌畏、乐果、甲氟磷(dimefox)、丙胺氟磷(mipafox)和八甲磷(schradan)等的中毒效果较差;对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所抑制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静脉注射一次0.5-1g,视病情需要可重复注射。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
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为胆碱酯酶复活剂,对急性有机磷杀虫剂抑制的胆碱酯酶活力有不同程度的复活作用,用于解救多种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的中毒。但对马拉硫磷、敌百虫、敌敌畏、乐果、甲氟磷(dimefox)、丙胺氟磷(mipafox)和八甲磷(schradan)等的中毒效果较差;对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所抑制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
药理作用 |
1、注射后可引起恶心、呕吐、心率增快、心电图出现暂时性S-T段压低和Q-T时间延长。 2、注射速度过快引起眩晕、视力模糊、复视、动作不协调。 3、剂量过大可抑制胆碱酯酶、抑制呼吸和引起癫癎发作。 4、口中苦味和腮腺肿胀与碘有关。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碘过敏患者,禁用本品,应改用氯解磷定。 2、老年人的心、肾潜在代偿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用量和减慢静脉注射速度。 3、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患者越早应用本品越好。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患者,应用本品的同时要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清洗头发和皮肤。眼部用2.5%碳酸氢钠溶液和生理氯化钠溶液冲洗。口服中毒患者用2.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洗胃。由于有机磷杀虫剂可在下消化道吸收,因此口服患者应用本品至少要维持48-72小时,以防引起延迟吸收后加重中毒,甚至致死。昏迷患者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抑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4、用药过程中要随时测定血胆碱酯酶作为用药监护指标。要求血胆碱酯酶维持在50%-60%以上。急性中毒患者的血胆碱酯酶水平与临床症状有关,因此密切观察临床表现亦可及时重复应用本品。 5、使用时如用本品出现结晶现象,可在热水中加湿,溶解后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小儿:缓慢静注或静滴。 (1)轻度中毒:每次15mg/kg。 (2)中度中毒:每次15-30mg/kg。 (3)重度中毒:每次30mg/kg。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亦可抑制胆碱酯酶,加重中毒。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