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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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氨甲苯酸。 |
木香、枳壳、乌药、槟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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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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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79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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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食积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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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1-0.3g,一日不超过0.6g。 |
口服,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新生儿一次3~5ml,一日3次;幼儿一次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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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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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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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食积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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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与6-氨基己酸相比,抗纤溶活性强5倍,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病、瞳部不适。有心肌梗死倾向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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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婴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患儿如腹胀腹痛或哭闹不安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