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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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丁酸氯倍他松。 |
黄芩、黄连、苦参、丹参、连翘、茵陈、虎杖、陈皮。辅料为倍他环糊精、糊精、二氧化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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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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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10251 |
国药准字Z201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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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活血散结适用于寻常性痤疮(肺胃热盛或兼胃肠湿热证)分级为一业级症见黑头粉刺、红色丘疹及浅表性小脓疱为主,或伴少量结节:新发生的炎性皮损肿痛;颜面油滑光亮,口干粘苦,大便秘结,尿黄;舌质红,苔黄腻或白,脉弦滑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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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 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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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蜇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 |
1个别患者出现轻度口干、轻度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 2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组1例患者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与用药可能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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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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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活血散结适用于寻常性痤疮(肺胃热盛或兼胃肠湿热证)分级为一业级症见黑头粉刺、红色丘疹及浅表性小脓疱为主,或伴少量结节:新发生的炎性皮损肿痛;颜面油滑光亮,口干粘苦,大便秘结,尿黄;舌质红,苔黄腻或白,脉弦滑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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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牌虚便溏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孕妇慎用,井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的情减量。 7.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8.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