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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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丁酸氯倍他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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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大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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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10251 |
国药准字H2005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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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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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 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
外用,取少量涂于患处。每日1~2次,6~8周为一个疗程。用药前应清洁患处皮肤,且等其干燥后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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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蜇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 |
开始用药时,可能会出现烧灼感或轻、中度刺激感,也可能出现发红或脱皮现象,这些反应在停药后可能会消失。如果刺激感持续并很严重,需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本品外用时,异维A酸经皮肤吸收可以忽略,但口服异维A酸时有下列不良反应: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 2.结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3.毛发疏松,指甲变软; 4.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5.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6.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 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上述不良反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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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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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目前尚无足够的证据证明妊娠期间局部应用此药的安全性。当全身用药时,异维A酸可使人胚胎出现畸形,但在大鼠身上进行的生殖实验结果显示,局部应用剂量为人的60倍的异维A酸凝胶时,对鼠的胚胎没有损害。故建议妊娠期间不要使用此药。2.该凝胶中的异维A酸经皮吸收可以忽略,目前尚不清楚异维A酸是否可以分泌至乳汁中,所以在哺乳期间不要使用此药。儿童用药: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口服异维A酸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老年用药: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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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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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 |
1.嘴唇、口、眼睛或其他粘膜部位以及鼻角处避免使用; 2.皮肤的敏感部位如颈部慎用; 3.凝胶涂抹的暴露部位应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的照射,如照射不可避免,应涂上一种防晒药品或采取遮蔽措施; 4.在凝胶使用期间避免使用日光灯; 5.皮肤破损处、湿疹样皮损处及日光灼伤处避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