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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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斑蝥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克霉唑10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0.643毫克(相当于倍他米松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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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仁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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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507 |
国药准字H20080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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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尖锐湿疣。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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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治疗生殖器尖锐湿疣。将乳膏在疣体表面均匀涂抹一薄层(1g 乳膏涂布面积应为200~300cm2), 涂药前将上次涂药的残留物清洗干净, 一日1次, 连用10天为一疗程。成人一日乳膏用量应不大于3g。 |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凃于患处,并温和地揉搓,每日早晚各1次,对于体股廯不可超过2周,对于足廯不宜超过4周。或遵医嘱。使用前应摇匀。每周的用量不得超过45g(约为4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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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局部有轻微灼痛或灼热感。疣体脱落处有浅表糜烂,可自愈,无瘢痕形成。尚未发现全身毒性反应。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中的组份及皮质类固醇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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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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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尖锐湿疣。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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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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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肾功能不全及孕妇慎用。 2.本品不要在脐凹部及破损皮肤涂布,如误入眼内应及时清洗干净。 3.如涂药不匀或因运动造成局部乳膏聚积,可于2-3小时后出现烧灼痛、发红甚至发生薄皮水疱,而疱破后出现糜烂面,2-3天自愈,不留疤痕。 4.尖锐湿疣有恶变的可能,应注意观察。 5.如果在皮肤或黏膜的凹陷处堆积太厚,2~3小时后可出现局部烧灼痛、发红,甚至发生水疱,疱破后出现糜烂面,2~3天白愈。因此,皮肤及黏膜易因运动而使药膏聚积的部位,应细心涂布,以防局部因涂药不匀或太厚而出现的副作用。 6.若重复多疗程使用,应注意其对肾脏功能的影响。 7.尖锐湿疣有恶变的可能,用药时应注意观察。 |
1.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接触眼、口及阴道。2.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性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4.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尤其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更易产生全身毒副反应。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不建议17岁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6.本品用于体、股廯治疗1周后,用于足廯治疗2周后,病情未见好转,应重新请医生诊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